民族社会

从伦理学视角思考老年问题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21-08-09 阅读:1795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3.5%。“十四五”期间这个数字将达到14%,中国将进入深度人口老龄化社会。针对这一趋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一方面,老龄化社会提出的挑战是真实的、严峻的;另一方面,它带来的也不全是危机。相反,它要求我们转变思路,重新思考一个变老的社会应当如何为公民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提供制度和伦理条件。
  思考老年问题的负面视角:功利主义与契约论传统
  老年议题是我们今天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在传统社会中,老年人作为传统、知识和历史的维护者,享有特权和威望,其正面含义较多。但随着现代信息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不再独享对知识和智慧的掌握,他们的传统地位被动摇了。一些老年人由于跟不上信息化社会的技术要求,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出行、看病都受到影响。此外,由于老年人口增大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在人口统计学中,老年人口常常被描绘为社会的重负。“老”的意义变得负面了。在西方社会,老年人进入道德争论的方式大多是由于他们成为社会和经济的负担,引发了人们对重新分配社会资源或医疗资源的讨论,这些看法使我们从伦理学角度思考应当如何对待老年人变得愈发困难。值得庆幸的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伦理要求一直将尊老敬老视为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这让我们从正面思考老年问题有了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的依托。与老年医学和老年社会学对老年问题的积极思考相比,西方伦理学领域鲜有对老年问题的正面论述。这一忽略有其深刻的理由。接下来,笔者将呈现西方主流伦理学面对老年问题的困境,并尝试回答从儒家伦理的角度我们应当如何思考老年问题。
  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斯对伦理学视野的古今之变有着深刻洞察。他注意到,在现代社会,古典伦理学关于好生活的理解被规范伦理学对于行为规范性的追求取代;德性伦理学让位于与资本主义工业化生产相适应的功利主义。对效用最大化的追求使得功利主义把价值赋予事态,忽视了个人的道德完整性和个人对生活意义的追求。受功利主义影响,理解好生活或人生意义的内在视角被评价人的有用性的外在视角取代。每个人生活的独特性被抹去了,他的人生价值或意义主要根据这个社会所认可的那种通用标尺——通常是收入或社会地位——来加以衡量。在功利主义的视角下,衰老是一个可悲的过程,因为步入老年意味着丧失生产力,意味着无法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老年人是缺乏价值的,因为他们过多地消耗了医疗资源和社会财富,却无法为社会增加新的价值或效用。功利主义的积聚性冷漠在人际间进行功利比较和计算,无法容纳古典伦理学理解好生活的内在视角。因此,依据功利主义审视衰老的意义,几乎全是负面的。
  除了功利主义,占据西方伦理学主流传统的另一支,即契约论传统,也很难处理老年生活面临的伦理问题。传统的契约论理论家假定签订契约的主体是能力上大致平等、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生产活动的男性。他们区别于无生产力的女性、儿童和老人,尽管订约各方可能会考虑这些人的利益。由于契约论假定签订契约的是理性、独立、平等的个体,即个体不会处于任何他人的控制之下,或者不对称地依赖任何其他人。这就意味着儿童、老人,以及那些不参与社会生产的成年女性无法被包含在内。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指出,这一理论没有为那些生命中的大多数时间或整个生命与其他人相比在生产力贡献上极端不平等的人,或那些生活在严重不对称的依赖状况中的人留有空间。契约论假定签约各方的能力大致平等,是为了证明他们的合作是公平、互利互惠的,但它没有考虑到某些依赖性群体与支配性群体之间能力与权利的不对称,以及由这些不对等的人类关系所产生的伦理问题。
  正面思考老年问题的理论框架:融合德性伦理学与关怀伦理学
  与功利主义和契约论伦理学相比,德性伦理学对老年人的看法显得友好一些,这是因为德性伦理学关注德性与好生活的内在关系。例如,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认为,衰老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对它无能为力,唯一避免这种痛苦或不幸的方法是培养自我的智慧与美德。儒家伦理中的德性论也持有类似看法。儒家德性论认为,一个人尽管难以避免身体的老化和衰退,但他可以在时间中通过积极的自修而获得一种内在生命的丰厚与精神的自由。一个有德性的老者比起缺乏经验的年轻人在应对生命的各种挑战时会更加得心应手,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更加满足。德性伦理学号召我们关注使得一个人的生活值得过的内部要素而非外部物品,这使得老年这一人生的特殊阶段也有可能凭借德性的运用和经验的积累而富有意义。但若过度重视德性这一内在要素,忽视好生活所需的外部条件,也会带来一些隐忧。例如,并非所有老年人都享有很高的德性,或者随着身体机能的衰退,他们发挥其德性的空间和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那么,这样的老年生活还值得过吗?
  为了回应老年阶段所特有的脆弱性,我们转向关怀伦理学。关怀伦理学认为人既是独立的,也是相互依赖的;既拥有理性,也是情感的动物。我们所有人在生命中的不同时期都处于相互依赖和脆弱的状态,这是成为人类的重要事实。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可能性会增加。无论我们多么努力地照顾自己,我们的身体都会衰老。因此,我们需要受到照顾。关怀所切中的正是每个人的生存与繁衍最真实的需求。关怀令我们专注于他人、信任他人、站在他人的立场思考问题,基于对他人需求的洞察提供关怀,并在关系中参照被关怀者的回应调整我们的实践。因此,它不是一项随随便便的活动。它需要关怀者有能力、有专注力、有情感的投入以及对被关怀者需求的敏感性,并且对滥用权力的可能性保持谨慎。在关怀伦理学的视角下,老年群体因其具有的特殊性而尤其值得关怀和关注。老年群体的脆弱性是多方面的,既有疾病的困扰和身体机能的退化、活跃的人际关系和互动的减少,又有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对智能社会参与的不适应。这一方面需要政府和社会关注到老年人群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的个性化关怀与帮助。关怀的目的不是否认老年人的自主性,而是为其施展自主性创造条件,让他们能够有尊严地享受老年生活。
  笔者认为,将德性伦理学与关怀伦理学相结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老年问题的积极理论框架。其中,前者专注于老年人的自修,以及这种自修为其生活作出的伦理贡献,后者则侧重于思考如何为老年人过上有尊严、幸福的老年生活创造伦理条件。只有两者相结合,老年人才有希望实现其美好生活的愿望。因为好生活的实现既需要内在伦理美德的奠基,也需要外在伦理条件的加持。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将德性的要求与关怀的诉求结合得最好的是儒家伦理学。因为,儒家伦理学一方面强调通过修身养性来获得德性的丰厚与品性的高洁,另一方面倡导以“孝亲尊老”来回应老年阶段特有的依赖性和脆弱性。儒家所提出的“学”与“孝”能够帮助我们应对老年社会面临的一些伦理困境。它提供了一种理解老年生活的伦理视角,根据这一视角,人是一个有待完成的存在者,老年可能通向伦理生活的成熟阶段。老年人一方面可以通过修身养性而获得一种面对生命的从容态度,凭借其德性对人生意义的贡献而享有尊严,另一方面在整个社会的关怀和家庭成员的照顾下,他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获得充分的尊重,从而安享晚年。
  我们有理由认为,相比西方主流伦理学理论,儒家伦理学为我们思考老年问题提供了一个更为恰当的理论框架。当然,传统的儒家伦理学在遭遇现代社会的老龄化问题时,无疑需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儒家所提出的应对老龄化的方案,不管是“学”还是“孝”,在当下社会都面临新的挑战。那么,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探索处理生命意义的学习模式,思考家的现代形态以及孝的新形式,就是儒家学者需要进一步思索的问题,也是我们能够向变老的世界贡献出的中国智慧。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07月27日第二版 作者:张容南,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