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会

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8-08-06 阅读:49955

 

马庆钰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经验的总结,也是对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社会治理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客观要求。

  一般而言,在社会处于物质匮乏阶段时,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温饱问题,物质产品供不应求是主要矛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的诉求会发生变化。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期待更高水平物质文化生活的同时,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社会参与意识越来越强。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我们党在进行社会治理时更加重视促进社会参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是在社会治理方面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出的积极回应。我们要深刻认识社会参与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内在关联,破除妨碍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用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机会和权利。

  共建强调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以及社会服务等领域,可以坚持政府主导,推进政社合作,为市场主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创造更多机会。应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合作者,是社会和谐与秩序稳定的影响者,是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推动者,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社会治理中强调共建,尤其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活力。比如,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有更多作为。

  共治强调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权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在物质匮乏时期,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诉求尚不突出。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党委和政府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条件。一是完善社会治理格局。进入新时代,社会治理要善于发挥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局面。应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基础上,有效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完善多元治理格局。二是重视基层自治功能。基层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基层群众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保障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共享强调共同享有治理成果。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评判标准是全体人民是否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解决这一问题,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在社会治理中促进共享。社会治理要强化保障民生的举措、创新改善民生的思路,尤其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社会治理还应注重完善有利于共享的制度,促进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预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2018年07月24日 07 版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