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8-05-16 阅读:76349

 

徐贵恒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性的指标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强调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政府工作报告在肯定2017年脱贫攻坚成就的基础上,对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清醒认识、准确把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以及面临的形势,瞄准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提高脱贫质量,扎实推进内蒙古脱贫攻坚进程。

  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人民福祉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如果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没有明显改观,那么我们所建成的小康社会是不全面的,是打了折扣的,也无法得到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认可。因此,全面小康必须在补齐短板上精准发力。目前,我国农村还有3000多万贫困人口仍未脱贫,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仍然滞后,特殊困难群体仍然较多,人居环境质量仍待改善,国民素质仍待提升。就内蒙古而言,目前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还有37.8万人,其中深度贫困人口占了近三分之一。这些贫困人口能否如期稳定脱贫,关系到人民福祉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只有把贫困群众的衣食住行、教育、就业、保障、医疗等民生问题解决好,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只有为民造福,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因此,我们要本着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践行党的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出实招、办实事,真扶贫、扶真贫,不辱使命、勇于担当,扎扎实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适应并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我国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潜力空间和回旋余地,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既能增加有效投资需求,又有助于消化过剩产能;既能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也可以扩大有效消费需求,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赢得时间。据调研测算,十三五期间我国要有1000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直接投资额预计达到 6000 多亿元。完成这一重大项目,不仅能够形成巨大的有效投资需求,还可以有效扩大居民消费,形成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同时,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劳动资源都很丰富,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只有真心实意为贫困人口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过上好日子,人民群众才会真心地拥护我们、支持我们,我们党才能在时代风云的激烈变幻中岿然不动、经得起任何风浪和考验。前几年,从突尼斯发端的所谓“阿拉伯之春”运动,短时间内引发利比亚、埃及等国家政权更迭,叙利亚、也门等国政局严重动荡,甚至发生激烈的武装冲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政者没能解决好民生问题,特别是贫困问题。贫富差距悬殊,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政府腐败严重,最终导致政权垮台,教训十分惨痛。这也从另外一方面表明,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关乎国家安定、关乎党的执政地位的大事要事。

  准确把握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

  在推进精准脱贫实践中,目前我们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归纳起来主要是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考核管理和精准退出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精准识别中仍然存在瞄准对象偏离的问题。突出表现是自上而下的识别程序存在缺陷,有一部分没有建档立卡的非贫困户已成为事实上的贫困户,但游离于精准扶贫政策范围之外,此类“边缘户”不是个例,已成为精准脱贫工作的新难题。

  精准帮扶所采取的措施精准度不够。部分地区存在帮扶措施不对症、缺乏针对性和差异性等问题,存在面上贫困人口没有得到有效扶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工作机制没有有效实施等问题。在产业扶贫中,存在产业扶贫模式相对单一、产业选择不完全符合地方实际、产业结构单一等问题。

  精准考核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精准考核中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的扶贫系统设置中没有专司监督和评估的机构、地方政府在扶贫工作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又出现了能力不足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评估的准确性。

  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精准性稳定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脱贫的贫困户没有及时销号,存在着数据不准确的问题。部分贫困户退出基础尚不稳固,贫困户债务风险积累问题也应给予高度重视。

  贫困主体内生动力不足影响脱贫的可持续性。目前脱贫攻坚的最大难点在于精神贫困,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贫困主体自我脱贫能力还存在不足。

  以问题为导向  抓好精准脱贫政策落地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们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我们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在推进脱贫攻坚战进程中,我们要解决好四个关键问题。

  在扶持谁的问题上,要全面准确掌握贫困人口的规模、分布以及居住条件、就业渠道、收入来源、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等情况,进一步做实做细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始终瞄准贫困乡(苏木)村(嘎查),扶持困难贫困户,让政策、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在谁来扶的问题上,自治区层面要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方针政策,重点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盟市党委、政府(行署)主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旗县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旗县委书记和旗县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苏木和村级领导干部要承担直接责任。

  在怎么扶的问题上,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全面抓好以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为重点的精准脱贫工作,使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对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施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方式实行分类扶持,确保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对因灾因病因残等原因致贫的新增贫困户以及返贫户全部建档立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在如何退的问题上,认真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由旗县提出申请、盟市初审、自治区审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认真实施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旗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重点旗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和自治区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科学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内蒙古日报2018年4月2日第9版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