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城市交通管理“短板”治理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7-05-11 阅读:260710

 

董幼鸿

  当前,我国很多大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诸多“短板”,使交通拥堵、运行无序等成为常态。因此,当前亟须推进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系统管理与规范城市交通行为,保障城市交通更加畅通、有序地运行。而大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公交优先、大力发展轨道交通、交通基础设施优化等基本战略以外,可借鉴日本东京交通安全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在集中大整治交通顽症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城市交通管理中的“短板”,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其一,建议修改地方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为交通管理执法提供更强的权威。日本的《道路交通法》对于乱闯信号灯、违章超车、超载等违法行为,除了巨额罚款,还可处3个月以下拘留。尤其对车辆超载运输,不仅可以直接现场取缔超载车辆,还可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教唆责任。这套处罚严格的法律体系确实为东京警察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国大城市可以根据法律权限,结合地方市情,修改道路安全管理法规,或者建议全国人大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除了罚款处罚以外,还可以提高对违法行为惩罚的力度,例如通过拘留、判刑等措施增强法律规范的威慑力。

  其二,坚持疏导结合,加强交通管理精细化。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东京明确规定中心城区主干道禁止车辆停放,同时设计路边短时间(半小时或1小时)停放区域缓解市区停车困难。短时间停放区可采用超声波感应的计时器,这种计时器可自动感应车辆移动,若超过规定时间,计时器亮起警告灯,收费员或警察则可以按违章停车处理,必要时可动用取缔车将车辆拖走。我国大城市可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在某些容易发生拥堵的路段,借鉴这种灵活的停车模式,缓解由违法停车引起的交通拥堵。

  其三,交通安全教育可以分层分类,持之以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幼儿园或小学的学生,可以设立专门的交通辅导员,根据交通安全教育大纲,定期对幼儿或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例如,借鉴东京的儿童交通公园,模拟城市的交通线,对孩子进行体验式交通安全教育。针对容易违反交通法的特殊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如针对外来务工者,可以通过单位、公司或者协会、居住小区等社会力量共同对其进行教育。针对老年群体,可以发挥养老机构或所属居村委的作用,提高老年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全社会重视交通安全的文化氛围。

  其四,充分发动民众、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夯实交通安全管理的群众基础。我国大城市也可以广泛发动民众、引导民众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整治中,履行社会公共责任,倡导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都要遵法守法,每位市民都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从自身做起,加强公共行为的规范化。同时,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交通治理,为警察在交通整治中提供信息和素材,提高执法的有效性。东京就有专门从事道路使用情况调查的法人组织——“正确使用道路管理中心”,会对违章使用道路行为,例如道路边的招牌、自动售货机等汇总报告。警察会根据这份报告对使用道路的违法行为加以取缔。另外结合志愿者管理办法,发动志愿者为交通安全整治献计献策,参与交通管理,充分发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在交通综合治理中的功能。

  其五,引入最新的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功能,提高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东京运用高性能的信号控制系统的模拟技术,道路上信号灯采用感应式的模式,通过道路边设置的传感器来全面掌握道路交通流量,自动调整时间间距,进行信号最优化控制,以形成合理的车流。同时和周围地区的信号装置保持联动,减缓交通阻塞。今后,我国大城市除了大量安装监控探头以外,也可以引入交通管理的最新信息化技术,挖掘大数据资源,识别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风险点,主动介入交通安全的疏导,运用信息化手段维持交通秩序,提高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技术含量。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04137版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