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讨

加强社会情绪研究 增进社会治理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7-01-03 阅读:251427

 

邢朝国

  社会转型会引发多种社会情绪,进而影响社会共同体运行。近期,为回应由此而生的社会治理难题,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共同主办了“社会情绪与社会治理论坛”,来自全国20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学者与会进行了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俊秀以“社会情绪到社会情感: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视角及社会心态的研究”为题作开幕演讲。他从社会情绪和情感的产生机制、社会情绪和情感对社会心态和行为的影响,以及社会情绪管理三个角度展开,认为当下既是新媒体时代、大数据时代,也是风险社会和转型社会,在此复杂背景下,社会情绪以及社会情感的深入研究极为必要,如工作中的情绪、居家情绪、生活满意度、安全感、生活压力、社会公平感、社会信任、社会预期与未来社会情绪,这些都是当前中国社会学需要关注和回应的重要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陆益龙作了“后乡土中国自力养老及其限度”的演讲,回应当前社会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压力及其催生的焦虑。他指出,后乡土中国正面临社会结构和人口结构双重老龄化的局面,伴随青壮年劳力外出流动,乡村出现空巢社会与空巢家庭,乡村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养老,家庭养老演变为自力养老;乡村自力养老对国家、社会和乡村家庭减轻养老负担都有积极意义,但从正当性、公正性和养老文化建构的角度看,自力养老并非乡村养老的理想状态,而可能是乡村社会养老问题的集中体现。其局限主要表现为:诱致人们将不合理的现实状况视为理所当然,从而不利于正义制度的建立,有碍向善的养老文化的建构。但在当下情境中,改变乡村自力养老现状的关键在于借助制度和文化的力量,既要有符合正义原则的乡村养老保障制度,还需要重建乡村社会的敬老文化。无论是养老制度还是敬老文化建设,都需要政府发挥主导和协调的作用,共同建构起敬老文化,让乡村老年人更体面地生活。消除乡村居民的养老顾虑对于稳定农村社会情绪,具有极大的作用,因此必须整体考量乡村养老制度与文化的建构。

  被视为理性典范的法律与情感之间的关联也成为与会学者讨论的焦点。在被构建为理性的现代社会中,以非理性形式出现的社会情绪就格外值得关注。广东财经大学教授郭景萍基于对附有法官后语的裁判文书进行实证分析,指出法官后语能够呈现多种正面引导的法律感情,更多地表达具有支持性的情感话语,更好地体现正义的价值。虽然我国对法官后语的运用情况一直存在利弊争论,但其实施效果是明显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易益典讨论了公众舆论、媒体表达与刑罚审判之间的关系议题。他从涂尔干的集体情感视角出发,强调犯罪并非总是伤害社会物质利益的行为,而是触犯了强烈的集体意识的行为,因此惩罚包含集体情感因素。

  伴随移动互联网渗透到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社会情绪的发生与传播也与之存在重要关联。与会学者就网络舆情爆发时的社会情绪测量及其结构分析、社会情绪对大众社会风险感知的预测、社会弱势群体在网络空间中的“逆向泛标签化”现象、新媒体时代社会性怨恨的传播与治理、我国网络空间的社会情绪管理等展开了对话。与会学者通过对当下互联网络社会情绪的调查研究,讨论了社会情绪的分类、社会情绪的测量方法、社会情绪大数据等。论坛报告指出,网络舆情爆发时所呈现的文本数据为测量和预测社会情绪提供了重要材料;互联网络呈现的社会情绪与行动者的风险感知具有关联性;对于网络空间情绪管理能力,可以通过源头性管理、渗透性管理和参与性管理来提升。

  社区是社会情绪发生的重要空间,与会学者勾勒了农村社会分化背景下农民的“气”与生活政治间的关联,探讨了农村公共空间生产与村民利益表达问题等相关议题。其中,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陈锋在报告中指出,在某些村庄中,村落经济、社会与政治分层重合,致使村落中形成新总体性社会的结构,普通农民的生活遭受总体性约束,因此其情绪表达的形式是“气”,而非基于理性的对经济或政治某个维度上的具体利益诉求。

  除此,与会学者还探讨了情绪与文化之间的关联、西方情感治理的话语谱系、信任情绪的运作机制、利益表达机制的结构转型等,对社会情绪及其表达和治理进行了反思。

  综上,论坛主要围绕社会情绪研究(分类、测量以及社会情绪的社会性、文化性、历史性)、社会情绪治理的可能性及其限度两个维度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在当前中国社会情境下,研究社会情绪的内涵、问题意识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的问题,都将为我们更好地总结和发现规律、实现社会治理提供良好的理论前提。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1207 6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