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讨

论文打假,学术才能归位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6-02-06 阅读:230184

 

殷建光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公布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科技工作者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准利用中介机构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等。(114《北京青年报》)

  现实中,由于职称评定中的“论文至上”主义,论文正悄然变成“学术怪胎”。“造假论文”频现,不仅打击了学术创作的积极性,也是对学术研究的亵渎。只有杜绝造假论文,才能回归学术本真。

  笔者认为,杜绝造假论文,需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对于发表论文的报纸杂志,要严管,坚决杜绝金钱论文,代写论文,抄袭论文,要严格审核机构,实行论文发表编辑追责制。

  二是对一些文化出版公司要进行严格监管,防止“金钱论文集”的诞生,也要防止造假论文发展成为一种产业。

  三是让职称评定中的论文职能归位。一方面建立论文综合质量评估体系,让真正有学术水平的论文凸显价值;另一方面,建立多元化的职称评估体系,尽早改变“唯论文至上”的单一人才评估机制。

  前不久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专门提到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目前学术委员会在高校学术评定和资质审查方面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要让象牙塔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学术委员会的角色就应该得到权力保障,并进一步实施下去。

  须知,对于个人能力的评估,学术能力的范围应远远超过炮制论文。而只有进一步打破“造假论文”的生存空间,学术才能真正回到本位。(文章来源:2016114日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