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

人才培养是本科教育的第一要务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8-07-23 阅读:58710

 

熊丙奇

  “高教大计,本科为本;本科不牢,地动山摇。”近日,在成都召开的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强调,高校要回归大学的本质职能,把“培养人”作为根本任务,要调整思路,把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抓本科教育的高校是不合格的高校,不重视本科教育的校长是不合格的校长,不参与本科教育的教授是不合格的教授。”

  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就高度重视高校的本科教育质量问题,从那时起到现在,教育部为加强高校本科教育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目前还是存在部分高校不重视本科教育、轻视人才培养的问题。原因在于,很多高校把办学的重点放在组织教师开展学术研究上,这与我国对高校的评价体系,以及大学对教师的评价体系有关。要让高校、校长、大学教授真正重视本科教育,投入本科教育,必须改革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做到不重视本科教育,就对校长一票否决;不参与本科教育,就不能评教授。

  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舆论对高校的评价,都采用一些学术性指标,诸如发表多少顶尖论文、有多少科研项目获奖、申请多少发明专利等。很自然地,高校就会把办学重点转向学术研究。与之对应,高校给教师设计的考核评价指标,也是以论文、课题、经费、专利为主,教育教学只有工作量的要求;甚至如果学术成就突出,没有参与本科教育也不影响职务晋升、评职称,获得各种奖励。那些认真投入本科教育的教师,因缺论文、科研项目而被边缘化、淘汰的不在少数。

  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改革对高校、校长以及教师的评价体系。值得注意的是,从2001年起至今,我国已经数次在不同文件中提出教授给本科生上课这一要求,可是到目前为止,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制度尚未得到完善。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为此,我国必须建立以人才培养为第一要务的高校办学评价体系。

  首先,要对高校办学实行专业评价,而淡化行政评价。行政评价会导致高校办学追求短期办学政绩,而不会关注长周期的教学工作。在国外世界一流大学,学校也开展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但是大学的核心功能是培养人才;大学开展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的出发点,也是培育一流人才。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指出,高校领导的注意力要首先在本科聚焦,教师的精力要首先在本科集中,学校的资源要首先在本科配置,教学条件和教学工具要首先在本科使用,教学方法和激励机制要首先在本科创新,核心竞争力和办学质量要首先在本科检验,发展战略和办学理念要首先在本科实践,核心价值体系要首先在本科确立。这就是明确本科教育在学校办学的核心地位,学校不能本末倒置。对大学办学进行专业评价,就要把本科教育的开展情况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比如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评价美国大学,采用的指标就是新生录取率、新生留校率、教育资源利用率(有多少20人以下的班级教学)、毕业率、校友捐赠率等,这些都是围绕教学过程而展开。

  其次,大学不宜再对教师进行量化评价,要引入专业同行评价,由教授委员会管理学校的教学事务,评价每个教师的教育贡献和能力。如果能切实建立起不参与本科教育就不是合格教授的评价体系,意味着院士不参与本科教育也会被评为“不合格”,这就会令所有教授都重视本科教育,将其视为分内必须完成的工作。概而言之,重视本科教育,就要在评价体系改革上动真格,让校长和高校教师不得不重视、参与本科教育。

  (文章来源:2018年06月29日 人民网频道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