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政治

美好生活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21-07-27 阅读:1568

 

    美好生活是人类生存的永恒主题,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充分彰显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对“人的需要”的深层关照,对“人的价值”的深邃洞察,对“人的潜能”的深度开发。美好生活既是一种客观状态,又是一种主观建构。在马克思看来,“人”始终是历史发展的动机和目的,而且“现实的人”的“美好生活需要”才是历史发展的真实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深刻认识美好生活需要的超越力量、变革力量、创造力量,科学把握美好生活需要的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发展逻辑,准确理解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意蕴,从而释放人之潜能、提升人之素质、充盈人之精神、推动人之发展、实现人之自由。
  释放人之潜能。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人其实是社会关系中的劳动者,具有意识能动性、人格自主性、创造自觉性和价值主体自由性等特质。本质而论,社会发展的根本是人的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人的发展条件与人的发展内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强调的人的全面的发展,实质上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示”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作为社会的自为存在物,人的本质力量谓之为“人的灵性激活”和“人的潜能释放”,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示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意味着“人的灵性”的隐蔽不再隐蔽、“人的潜能”的蛰伏不再蛰伏。事实上,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人总是不断地在自我认知、自我选择和自我创造中发展自我和超越自我,通过学习和实践、创造与生活,以实现自为地存在、自主地创造、自觉地实践、自由地生活,最终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和美好幸福生活的价值目标。美好生活不是镜中月、水中花,辛勤劳动和努力奋斗才是创造并实现美好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实践目标和价值立场,也是人的潜能释放的“正确打开方式”。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的潜能释放的过程就是一个在劳动中不断提升和发展自我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确证人的主体性和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只有在这一过程中,才能释放人之潜能,冲破人生瓶颈,开启幸福之源。
  提升人之素质。人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在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整体视阈中理解美好生活,需要把握人的主体属性和主体能力,洞悉美好生活与人的素质提升之间的辩证关系,全面把握这一命题的划时代内涵与变革性意义。美好生活是新时代理想生活的图景,体现的是以人为本、以人的生活为本、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本。美好生活需要带来的意义,就是在可物化的指标之外,实现人自身素质的提升,使人的主体属性和主体能力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性即人的本质属性,人的本质属性是在后天具体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的素质提升而言,人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显然,人的素质提升需要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任务。”马克思说:“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生产力发展意味着较少的劳动力创造较多的社会财富,意味着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升级到“美好生活”,意味着“单面人”正在走向“全面的人”。在美好生活中塑造“全面的人”不是很轻易就能实现的,而是在人的生存性需求走向发展性需求的过程中,在客观改造外部世界、主动改造自身的过程中,超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实现人的素质的现代化。
  充盈人之精神。美好生活需要归根结底是人的需要,人的需要是多元存在的,既有自然要素,也有社会要素,还有精神要素。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和社会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广大人民的基本需求逐步得到有效满足,“需求侧”升级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需要意味着人们除了满足吃、穿、住、用、行这些“物理空间”的自然需要外,还必须有时间满足求真、向善、爱美等更具主观色彩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符合人的需求由生存性资料(物质需求)向发展性资料和享受性资料(精神文化需求)转换的“需求上升规律”,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能够为人们提供更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满足人们对思想温度、理论深度、艺术高度的追求,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
  推动人之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既被现实社会所塑造,又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实现自身发展。“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美好生活充分展示出人民需要的全面性和丰富性,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前提。美好生活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广泛生活领域在内的一个有机整体。这个有机体中,各个生活领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美好生活提供充足的动力和养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矛盾破解的关键是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直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阶段。这一阶段,必须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重要目标,逐步提高社会发展水平。
  实现人之自由。在一定意义上讲,一部美好生活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生存发展的演进史。美好生活的现实建构始终围绕着“人”这条主线,人在价值上与事实上都构成了美好生活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全人类的解放是衡量社会发展的最高标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观,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所强调的是整个人类的发展不再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发展为代价,试图构建满足“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这一“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的自由与社会自由的高度统一,是人的个性、人格、创造性和独立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既不妨碍别人的自由发展,也不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人的自由发展和美好生活具有内在统一性,美好生活所满足的就是现实的人、具体的人、实践的人,促进每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天赋、特长、爱好,自由选择活动领域、自由选择生活空间、自由选择发展方向,既能够从事体力劳动,又可以从事脑力劳动,既能够参加物质生产劳动,又可以参加精神文化活动,促进每一个人都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2021年07月19日 15版;作者李明,系信阳师范学院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