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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毒战疫,包头社科人与你同行:嘉祺热点专栏 疫情当前,助力企业 复工复产的一些利好政策

发布:编辑研究部 发布日期:2020-02-26 阅读:4975

 


  疫情防控期间,为积极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对冲疫情影响,政府及各部门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全力支持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国务院常务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1.加强分类指导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达标后有序复工复产。

  2.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

  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3.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

  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挖掘本地供给潜力,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4.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

  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联合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1.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

  要加大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打造线上春风行动,大力推广远程面试,提高招聘企业与劳动者“点对点”直接对接率。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收费,坚决打击恶意哄抬劳动力价格行为。对受疫情影响缺工较大的企业或者承担政府保障任务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费用提供招聘服务。

  2.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

  用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可放宽裁员率标准,让更多企业受益。用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用好企业组织会费,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实行一定比例的企业会费返还。用好工会防疫专项资金,加大对防疫一线职工的慰问,充分调动职工参与防控疫情的积极性。

  3.提供在线免费培训

  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

  内蒙古五部门出台7条举措助力受疫情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首先,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须的重点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其次,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困难企业认定按自治区、盟市相关规定执行。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

  第三,延长中小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期,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可缓缴6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可将应缴养老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9月底;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后,不计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允许其在疫情解除后补办。

  第四,支持嘎查村(社区)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针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可在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

  第五,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

  第六,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孵化对象免除租金、物管费、减免服务费、开展线上对接服务等,帮助在孵企业渡过难关。对在疫情期间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创业支撑平台为创业者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费用的,据实给予3个月的减免费用补助。

  第七,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采取“不见面”的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开复工、用工需求等情况信息调查统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动态更新重点企业生存经营、员工返岗、缺工空岗及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等信息,完善对接机制,搭建服务平台。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发挥安责险服务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与华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积极协调安全生产责任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共保体各保险公司沟通,促成了在原有安责险服务中免费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障责任,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免费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助保障方案》,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力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该免费扩展责任赠送每户投保企业保险金额100万元,员工每人10万元及住院津贴每人每日50元,凡在包头市参与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责险项目并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员工(年龄范围不超过65周岁),均能享受此项保障,已在原有保单基础上免费扩展,不需投保企业办理申请手续,共有512户企业,30506名职工受益。

  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同会华富保险经纪公司和人保、中华联、大地等七家共保体保险公司通过通知、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让企业尽快知晓。同时安责险服务平台开展“在线安全顾问”服务社群、线上安全培训课程公众号“直播课堂”、强化安全宣教App“安全胶囊”内容运营和“极安”企业APP服务,助力企业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用贴心的服务给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强心剂”,吃下“定心丸”。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启“政保合作”模式携手中国平安保险,推出复工复产小微企业专属风险保障服务

  近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平安保险公司推出有抗击疫情小微企业专属风险保障服务,每个小微企业可免费获得最高保额100万元涵盖新型冠状肺炎等多种法定传染病的员工救助金,立即协调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与该保险公司进行接洽,并向全市个体私营企业通报相关信息,积极指导和帮助全市小微企业免费办理该项风险保障。截至目前,包头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已指导全市425家小微企业免费办理了该项风险保障,向近1万余名小微企业员工提供了保障,保额达4亿多元。(文章来源:内蒙古嘉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