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伟
【核心提示】政府信任从根本上来说是民众对政府的一种稳定的心理预期,是民众对政府人员信任、机构信任、制度信任、政策信任和绩效信任等的总称。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中,政府信任也实现了从人格信任向制度信任的转变,制度信任构成了现代政府信任的核心和基石。
作为承载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职能的主要载体,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国家整体治理水平,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体现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作为执政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之一,政府信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政府信任建设已成为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议题。
政府信任的现代治理意义
第一,政府信任是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前提和基础。首先,政府信任有利于加强政治沟通,增强执政合法性。在持续的沟通对话中,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更加增强,政府的群众基础因此更加牢固,执政的合法性得以不断提升。其次,政府信任有利于增强公共政策的执行力,提升工作绩效。再次,政府信任有利于改进政府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要想赢得来自全社会的信任和支持,政府必须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做出努力。
第二,政府信任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风向标和突破口。首先,政府信任建设对社会诚信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政府作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表率,在市场环境、社会诚信档案和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对全社会起到标杆和带动的作用。其次,政府信任建设能够直接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作为社会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管者,政府对于社会诚信建设具有双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对讲诚信的企业或个人公开表彰奖励,对失信企业或个人严格追究相应的责任。政府依靠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和提升诚信水平。
第三,政府信任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助推器和催化剂。首先,高水平的政府信任增强政府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自信心和领导力。诚信、负责的政府能够获得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信任和大力支持,政府每项工作就会一呼百应、得心应手,政府对于自己更好地扮演好社会治理引导者的角色就会更有信心。其次,高水平的政府信任增强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内聚力。一个诚信负责、言行一致的政府向民众和社会组织展现了自身领导力和执行力,让他们对未来生活和社会发展产生美好的期望,更加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再次,高水平政府信任也是政府与社会主体有序互动、通力合作的持续动力。政府要想维持与民众和社会组织之间持续的互动和合作关系,必须向他们展现自己诚实守信、认真负责的形象。
制度信任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政府信任从根本上来说是民众对政府的一种稳定的心理预期,是民众对政府人员信任、机构信任、制度信任、政策信任和绩效信任等的总称。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中,政府信任也实现了从人格信任向制度信任的转变,制度信任构成了现代政府信任的核心和基石。
制度信任是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前提基础。制度信任体现了民众对制度(包括各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及其运行的积极预期。在全球化、民主化、信息化的强烈推动下,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网络已成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的基本格局。如何协调治理网络中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推动各方合作共赢,需要有一整套共同遵循的规则。而规则如何才能被各方接受和遵循需要得到各方的理解、信任和共识,这也是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基础。
制度信任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制度信任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特别是制度执行力方面意义非凡。政府制度执行力除了取决于自身资源、机构和人员之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民众的配合和支持程度。公众信任政府就会相信政府的制度代表自身的利益,对于政府的工作给予认同和支持,政府执行就会十分顺利并获得预期的绩效。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为从管理向服务的迈进,而这离不开制度信任的有力支撑。
以制度信任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其中,建立在制度供给能力、制度执行力和制度调整能力基础之上的制度信任是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第一,提高制度供给能力。制度作为重要的公共物品,制度供给能力成为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政府制度供给能力主要体现在直接供给和培育扶持两个方面。前者主要体现为政府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形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社会公平正义、生态环境可持续等方面。后者主要体现为政府鼓励和支持行业自律、社会自治、基层自治等制度建设,以此达到激发社会活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第二,强化制度执行力。一项好的制度除了要科学设计之外,还需要在实践中去检验。政府制度执行力如何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的核心环节,也是民众制度信任的重要依据。强化制度执行力要做好以下工作:其一,科学合理设计各类制度,避免制度间互相摩擦、牵制和扯皮;其二,加强政府内部执行文化塑造,更新制度执行人员思维观念和责任意识;其三,优化制度整体执行体制,强化制度执行效果;其四,加强制度执行问责,严惩各类不作为和乱作为。
第三,加强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建设。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必须具有足够的弹性和自我调整能力来应对社会的复杂形势。为此,加强制度定期评估和反馈机制建设便成为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制度评估主要来自政府自我审查和社会外部第三方评估:前者通过领导视察、工作报告、绩效考评、行政问责等方式来监测制度运行状况;后者主要借助于独立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客观中立的调查研究作为研判形势的重要依据。此外,来自政府内部工作人员和社会民众的满意度调查数据也可以作为政府制度调整的重要动力。
第四,做好配套改革。制度的绩效除了要有科学设计和有效实施之外,还离不开政府内部工作人员和社会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做好制度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应该成为重建制度信任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