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视野

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14期 发布:规划评奖部 发布日期:2024-07-29 阅读:223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辽宁省沈阳市纪委监委贯通学习、夯实立业之本,置身事内、守好应尽之责,率先垂范、筑牢立身之基,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在思想上筑牢防线,时时反躬自省。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必须发扬“钻”的精神,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解决好为谁用权、怎样用权的关键问题,才能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持续深入学,进一步筑牢思想堤坝,紧密结合实际,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深入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掸去思想灰尘,永葆政治本色。吸取教训思,以辽宁系列腐败案件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以身边人身边事强震慑促警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坚固防线。融入日常悟,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铁的纪律内化为行为准则,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日常自觉,以准确规范执纪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

在工作上守住关口,处处挺膺担当。《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贯彻、遵守《条例》,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以严的基调监督执纪问责,不论职务高低、不论问题大小,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拔烂树”“护森林”。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农村集体土地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排查处置一批问题线索,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聚焦护航发展,及时清除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中梗阻、绊脚石,推动解决阻碍振兴发展中的难点、淤点、痛点问题。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敢闯敢为、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在行动上严守原则,事事反求诸己。党纪学习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力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纪律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不能有丝毫松懈心态、放松状态和麻痹心理,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始终做到忠诚坚定,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忠诚誓言,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始终做到敢于斗争,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勇于直面矛盾,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敢啃“硬骨头”,敢于“唱黑脸”,练就“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真本领。始终做到求真务实,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对部署的工作、确定的目标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始终做到洁身自好,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规范自己,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全面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作者:杨宇新  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