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视野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 依法治国深入民心

发布:规划评奖部 发布日期:2022-10-19 阅读:93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中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

加强党的领导,要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

比如,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又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插手案件。

再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健全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机制——

比如,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又如,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为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进一步来看,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在有规可依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的基础上,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开辟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境界。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