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各高等校科研(技)处、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包头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包党办发[2017]53号),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各类智库“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不断破解发展难题,围绕我市建设“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的发展地位,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有效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市社科联(院)现启动《包头智库•咨政专报》征稿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要紧密结合包头实际,重点关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求,着眼于推进新时代包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聚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2.研究成果形式为决策咨询报告或专题调研报告,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文字精练,有情况综述、有问题分析、有对策建议。重要事实、数据、引文要标注出处,核实准确无误。字数控制在6000字左右。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文责自负。
3.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不在征稿范围内,稿件不得一稿多投,避免重复报送采用。
二、稿件受理
1.集中征稿时间为2021年8月3日至12月31日,此后可随时投稿并受理。作者自投稿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采用意向通知的,可自行处理,投稿不退。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投稿,署名方式请在投稿中说明。
2.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3.稿件如需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审核的,由作者负责送审并提供审核单位和部门是否同意报送的书面意见。
4.如稿件内容涉密,请标注密级,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或通过机要交换,不得以电子邮件发送。非涉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tsklby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包头智库投稿”。
5.稿件经专家审稿推荐采用但认为需要修改的,由用稿方返回作者修改后报送。如作者不同意修改的,请在来稿中说明。
6.稿件如为各级各类研究项目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是否结项。
三、稿件采用
投稿择优采用,被采用稿件纳入《包头智库•咨政专报》,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成果得到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及时向作者反馈。
四、激励措施
1.稿件被采用的作者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同年度已获得立项支持的除外。
2.稿件正式采用刊登后,市社科联(院)给予作者稿费。
此通知长期有效。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5619412
电子邮箱 btsklbyb@163.com
包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