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6日包头市社科联五届四次全委会通过)
根据《包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第十九、二十条的规定,鉴于部分委员岗位变动、职务调整等原因,经五届四次全委会表决通过,报请市委批准,决定免除飞岭等17名同志包头市社科联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乌云、张喜平、石永忠、崔成立、白凌空、张延民、张丽君、李玲、杨家庆、苏明喜、陈姝仪、周敬东、郑贵民、贺志宏、曹峰等15名同志为包头市社科联五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