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市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包社科规划办通[2017] 17号)及《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协议书》规定,2017年度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须于2018年2月1日之前将提交结项材料。为确保研究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现将课题结项相关要求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督促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并提前准备好结项验收材料,按时提交。
1.课题内容查重率不得超过25%。为保证结项成果质量和学术规范性,市社科规划办每年对申请结项的规划课题成果实施文本复制检测。结项成果总文字复制比低于25%(含)视为通过,进入结项程序。对存在引用其他成果却未按规范标注或复制比检测超过25%的课题,给予一次修改机会,修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按撤题处理。各课题组报送材料前可进行自查。
2.课题组要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认真的检查、校对、修改,保证课题内容充实、语言流畅、语句通顺,不认真修改者,一律退回结项材料。
3.按期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在提交结项成果的同时,须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一份5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作为《包头智库·咨政专报》稿源。稿件一经采用即付稿酬。
4.规范填写《2017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材料》(附件1),提交最终成果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版发送到btsklbyb@163.com),书写格式具体要求请参照《2017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书写格式要求》(附件2)。
5.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课题结项工作,对课题负责人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之后在《2017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将本单位课题研究成果材料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市党政大楼C区0929室)。
6.我市社科规划课题实行匿名鉴定结项制度,报审的纸质课题的封面及内容中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不允许延期结项,凡不能按期提交结项材料的,一律取消结项资格。
联系人:小红
联系电话:0472-5619412
附件1:
附件2:
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