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宣发〔2017〕31号
关于印发《包头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
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委宣传部(党群部)、司法局,市属有关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宣传部,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社科联《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的通知》(内社科联字〔2017〕33号)精神,现将《包头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筹备,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好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期间的各项活动。
附件:包头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实施方案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包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包头市司法局
附件
包头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
为贯彻落实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包头市“七五”普法规划及2017年全市社科普及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增强社科普及活动的开放度和影响力,发动和组织好我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城乡群众,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促进公众人文素质和城市法制文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在自治区“守望相助,亮丽北疆”的大主题下,我市确定的分主题为“培育人文科学精神,筑牢法治文化高地”。
时间:
三、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成立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以下简称科普活动周)领导小组:
组 长:乌 云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王建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义光 市社科联常务副主席、市社科院院长
左会军 市司法局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司法局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科普活动周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组织策划、联络协调、宣传报道、活动总结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社科联学会部和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负责科普活动周的日常工作。
四、重点活动安排
1、启动仪式暨社会科学▪法治包头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市属高职院校;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属各部门、各行业法制宣传部门;市辖律师事务所及公证部门;市直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
⑴启动仪式
时间:
地点:阿尔丁广场
活动内容:①自治区社科联领导致辞;②通报科普周活动安排;③宣读《表彰决定》、《聘请通讯员决定》;④表彰包头市科普示范基地、2016年度社科普及先进单位和个人;⑤颁发“包头社科网”通讯员聘书;⑥赠送社科普及(法律)图书;⑦市领导讲话。
⑵社会科学▪ 法治包头“六进”咨询活动
时间:
地点:各旗县区,各高校、高职院校,市直部门等参与单位自行设置场点
活动内容:各高校、科研机构、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围绕当前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大发展理念”、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包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七五”普法宣教内容、生态文明建设、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问题,组织社科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和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与干部群众面对面、贴心贴近服务,答疑解惑。同时,开展免费赠送普法书籍、发放宣传材料、优惠展销社科读物、组织文化文艺展演等活动。
2、“留住城市记忆——回望包头历史文脉及改革发展足迹”活动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志史办、市文新广局、市社科联
协办单位:包头博物馆、市图书馆、包头新闻网
时间:
地点:包头博物馆
活动内容:以传承历史文脉、建设大美包头为主题,以包头历史人物、事件和改革发展成就为内容,用书画、摄影等形式,展示草原钢城历史文脉的坐标点,再现包头历史名人风采,寻找城市记忆,增强民众文化自信。通过展览、网络、征文等活动让散落城市角落的史料、图片、音像等历史记忆和文化遗产重现光彩,弘扬正能量。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敕勒川博物馆、王若飞纪念馆、草原英雄小姐妹事迹展览馆等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免费向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开放,组织开展好展览展示活动,全方位展现包头的人文魅力。
3、融媒体社科普及专题活动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包头广播电视台、包头日报社、市委讲师团、市网信办、包头新闻网、包头文明网、包头社科网、包头司法行政网
时间:
活动内容:继续发挥包头广播电视台社科普及示范作用,制作专家访谈节目、社区讲坛互动栏目,通过社科专家、理论工作者的谈话,与市民在视频、网上、无线电波里的互动,让社科普及更具平民化、互动性和人情味。利用好《包头日报》和《包头晚报》理论版和综合版,集中刊登社会科学知识问答、热点话题答疑、成就展示、工作动态等;办好“社会科学▪法治包头知识竞赛”。发挥好“包头文明网”、“包头社科网”、“包头司法行政网”的日常科普作用。继续扩大公布科普专家及理论工作者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范围,列出科普活动周前征选的热点选题,让科普专家与市(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和线下深度咨询。市直相关部门、科研机构、部门单位的已有网站、端口要全方位对接,促进科普资源共享。要通过协同整合、优势互补,组织开展好社科普及理论研究选题的专项线上征集、规划征集和离线讨论等,从而让社科普及的多媒体化由集中转为一种常态。
在“包头微学习”、“包头讲吧”微信公众平台的“名家讲坛”栏目,推送社科名人的演讲音频。在“包头讲吧”开设“社科专家话社科”科普栏目。“包头微学习”、包头广播电视台的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采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方式为科普周造势。包头义工组织要利用博客、论坛、QQ群,发布公益善举声音,用文化义工的才情,培育人文精神,弘扬法治文化。
4、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免费一日游”活动
主办单位:市社科联、市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时间:
地点:市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活动内容:科普活动周期间,市社科联组织部分学者专家、理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优秀通讯员开展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免费一日游活动。同时,市辖范围内的“北疆讲坛分坛”,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主题主线,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阐释“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等为内容,组织好社科知识专题讲座等活动。
5、“法治包头”形象标识(LOGO)征选活动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社科联、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各高校、高职院校、各中小学
时间:
活动内容:为丰富包头依法治市宣传教育载体,深入宣传法治包头建设成果,弘扬法治精神,打造普法品牌,增强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在紧扣既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包头建设内涵,又能有效传递包头地方文化背景、特色,具有强烈的亲和力和影响力的内容基础上,将在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把做好科普活动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任务,确定责任人。要认真策划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活动项目,制定活动方案,力争在形式上不断更新、内容上不断拓展,层次上不断提升,确实把社科普及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
2、协调配合,抓好落实。要根据全市确定的科普活动周项目,按照进度,积极谋划,抓好落实。活动结束后要在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科普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在举办科普活动周的前一周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属新闻媒体要适时发布第十一届科普活动周的消息,不断提高科普周活动的实效和影响。
4、措施到位,确保安全。科普活动周规模大、范围广、参与的市民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指定维护安全秩序的工作人员,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
5、做好总结,表彰先进。组委会将对本次科普活动周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活动有创意、有特色、有效果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将推荐参加2018年度科普活动周评选表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社科联联系人:高亚多 张 敏
联系电话:0472-5619411、0472-5619412(传真)
邮箱:btsklxhb@163.com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9楼包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部C0929室
市司法局联系人:朱剑波
联系电话:0472-5102228(传真) 13947299978
邮箱:btsfjfxc@126.com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16号包头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