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市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
为确保2015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的研究任务能高质量地按时完成,现将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在课题前期一定要进行充分调研,收集详实的资料及数据,为后期完成课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2.凡申请结项的课题内容均进行“查重”,研究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5%,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一经查实重复率超标,按暂缓结项或撤题撤资处理,并向本单位通报。
3.严格按照课题申报时设定的研究进度完成课题。为确保课题按时保质完成,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人员会同该单位有关部门进行中期检查,届时,项目负责人要携带研究报告(或论文)汇报课题完成情况。
4.各课题组上报的结项材料,经专家评审之后,要认真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写出书面修改说明书,上报社科规划办(“书面修改书”参照包头社科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模板”)。社科规划办还要对项目进行评奖,届时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于不合格的项目,要进行网上通报,通知课题立项人所在单位,并撤销资助经费,希望各课题组认真对待。
5.填写《结项材料表格》(附件1)时,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最终成果的书写格式请参照附件2,最终成果的封面及内容(纸质版)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及姓名等信息。提交《结项材料表格》和最终成果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邮箱:btsklbyb@163.com。
6.研究成果及结项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按时统一报至市社科规划办。
地址:昆区青年路九号街坊原市检察院主楼434室编辑研究部;
联系人:刘馥、刘婷、小红,联系电话:5202126。
附件1.2015年度包头社科规划课题结项材料表格下载1.doc
2.2015年度包头社科规划课题书写要求下载2.doc
包头市社科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