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社科规划办发[2014]1号
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以《2014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为主,申报者需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及委托项目。各类项目独立开展评审,请慎重申报。
三、规划课题分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两类。基础理论研究完成时限为
四、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8000—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6000元,委托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资助经费分二期拨付,第一期拨付资助经费的60%,成果完成并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后,视鉴定质量拨付预留经费。
五、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课题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凡承担国家社科规划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社科联、市科技局软科学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申报单位负责把关。
凡已经被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市社科规划办不再重复立项,一经查实,一律撤题并通报。
六、各单位要做好课题《通知》的传达和组织申报工作。
七、课题申报所需各种材料(《2014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表》、《汇总表》、《学科及学科编号参照表》及《暂行管理办法》)可登录包头市社科网(http://www.btskw.com.cn)“通知公告栏”点击下载。各单位请于
联 系 人:小红
联系电话:5202126
电子邮箱:btsklbyb @163.com
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