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玲,现任包头医学院社科联副主席,二级教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教育部第二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负责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批宣讲团成员,内蒙古自治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健康政策研究会理事,内蒙古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包头市包头市社科联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委员会委员,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包头医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曾获全国大中城市社科工作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党课名师”、全区大中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指导教师三次、鹿城英才、包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包头市优秀思政课教师、包头市优秀社科普及专家、包头市优秀社科普及先进个人、包头市“党课名师”。
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主持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校级课题18项。参编教材1部。著作4部(独著1部),在国家和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核心18篇)曾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三等奖1项、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包头医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