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宣发〔2019〕42号)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加强对全市社科类社团、社科普及基地的支持力度,为助力我市加快走出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的新路子贡献智慧和力量,近日,市社科联制定了《包头市社科联支持社科类社团、社科普及基地发展的暂行办法》。
《办法》共分四章、十条,自2024年3月20日施行。根据《办法》规定,社科联支持社科类社团、社科普及基地发展的范围主要包括:学术研究、社科普及作品、媒体宣传、社科普及展览、社科普及展品印制、社科讲座、报告会、论坛、征文、知识竞赛、开展“七进”活动等社科普及活动。市社科联对符合要求的社科普及活动,择优进行资助;同时视情况组织开展市社科普及专项课题申报,择优立项。
《办法》的出台,对于我市社科类社团和社科普及基地的繁荣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文/刘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