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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科联(院)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发布:机关党支部 发布日期:2023-02-22 阅读:228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2月22日上午,市社科联(院)党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杜永华、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观察员胡宏霞同志受邀到会点评指导。

会前,联(院)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坦诚沟通交流思想,严肃认真查摆问题,为开好组织生活会作了充分的准备。

联(院)支部书记张晓光代表支委会作对照检查,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方面、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方面、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扎实开展“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等方面查摆问题和不足,并接受党员评议。随后,张晓光同志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支部党员依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杜永华在点评时讲到,市社科联(院)的组织生活会既是一次专题教育课,又是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实践课,对支部今后的政治建设意义深远。各位党员对自身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相互之间开诚布公开展批评,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警醒、相互提高的目的。下一步,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好党组主导、纪检委员专职监督的作用,履行好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联(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全体与会党员一致表示,要以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为契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社科联职能,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的包头篇章贡献力量。(文、图/张敏)